鱼峰区获国家民委关于命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鱼峰区民宗局  |   发布日期: 2021-01-20 15:46    |  作者: 秦川华、林彰泉

为激励先进,示范引领,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近日,国家民委决定命名189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周期为5年。我市鱼峰区榜上有名,成为我市继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之后,又一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助推柳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一批主线突出、成效明显、群众认可度高、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