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审批表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  |
发布日期:
2016-01-01 16:3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审批表
________市________县(市、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变更 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现户籍民族成份 | |||||||
籍 贯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更改民族成份 | ||||||||
户籍所在地 | 现居住地 | |||||||||
申请变 更依据 | □随生父 □随生母 □随养父 □随养母 □随继父 □随继母 | |||||||||
父亲或继(养)父情况 | 姓名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 ||||||||||
母亲或继(养)母情况 | 姓名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 ||||||||||
父亲或继(养)父签名 | 母亲或继(养)母签名 | |||||||||
申请变更人签名 | 申请人联系电话 | |||||||||
十八周岁前何年何月何日申请变更过民族成份 | 变更前的民族成份 | 年满十八周岁后何年何月何日申请变更过民族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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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内此栏以上由申请人填写,此栏以下由单位填写) | ||||||||||
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初审意见 | 经审查,______报送的申请材料属实,符合民族成份变更条件,同意上报审批。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批意见 | 经审核,_____符合民族成份变更条件,同意其民族成份由_____族变更为_____族,审批编号为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此表一式三份,审批程序完成后,市、县(市、区)民族事务部门、申请变更人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