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审批表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  |   发布日期: 2016-01-01 16:38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审批表


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申请变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户籍民族成份


籍    贯


身份证号码


申请更改民族成份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


申请变

更依据

□随生父    □随生母    □随养父    □随养母   □随继父    □随继母

父亲或继(养)父情况

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母亲或继(养)母情况

姓名


民族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父亲或继(养)父签名


母亲或继(养)母签名


申请变更人签名


申请人联系电话


十八周岁前何年何月何日申请变更过民族成份


变更前的民族成份


年满十八周岁后何年何月何日申请变更过民族成份

(表内此栏以上由申请人填写,此栏以下由单位填写)

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初审意见

经审查,______报送的申请材料属实,符合民族成份变更条件,同意上报审批。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批意见

经审核,_____符合民族成份变更条件,同意其民族成份由_____族变更为_____族,审批编号为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三份,审批程序完成后,市、县(市、区)民族事务部门、申请变更人各保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