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县召开宗教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来源: 柳城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   发布日期: 2017-09-14 15:57    |  作者: 韦巧霜

  9月11日,柳城县召开宗教工作会,及时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称《条例》)。该县民宗局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统委或分管宗教工作的领导、全县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县基督教“两会”成员以及备案登记的宗教教职人员等60多人参加了会议,县委统战部领导到会作了指导。

  会上,民宗局领导宣读了新修订的《条例》,并对《条例》进行了解读。新修订的《条例》于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九章七十七条,突出了“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

  会议指出,《条例》的修订出台,标志着宗教法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贯彻实施好新修订《条例》,切实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对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各宗教团体要增强责任意识,把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当作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一是要及时做学习宣传工作,让信教群众及时了解《条例》的内容和修订的意义。二是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宗教团体的职责。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团体规章制度。四是要切实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

  会上,全县4处佛教活动场所、19处基督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承诺书,并表示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为契机,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坚决抵御邪教和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保持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