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宗委关于开展以“安全·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活动的通知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  |   发布日期: 2021-08-06 16:30   

各县(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

宗教活动场所是宗教界从事宗教活动、联系信教群众的最主要场所,同时承担着弘扬优秀文化、丰富旅游资源、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促进对外交流等社会功能,是宗教界展示形象、服务社会的最重要平台。年来,在全市各级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的共同努力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教活动场所管理服务水平普遍不高,在安全、规范化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根据《自治区民宗委关于开展以安全·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活动的通知》(桂民宗发﹝2021162号)文件精神,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以安全·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与目标

推动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建筑、消防和大型宗教活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配置相关设施,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安全事故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自觉在政策法规和教义教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把好宗教节日和大型活动关,促进活动规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组织、财务、会计、安全、消防、档案、文物保护、卫生防疫及大型宗教活动、外事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事故事件防范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民主评议制度、信教群众参与监督管理场所制度等,促进管理规范;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对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宗教学识、工作能力、文化水平等方面提升整体素质,促进行为规范。通过建设活动,切实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安全、规范化水平,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二、方法措施

(一)做好学习宣传各县(区、新区)民宗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宣讲、举办培训班、发放材料、办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明确建设活动的目标和意义,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宗教活动场所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为建设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全面查找不足一是宗教活动场所开展自查。重点检查宗教活动场所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物保护、宗教活动等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以及活动管理不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和人员行为不端正等问题的突出表现。二是民宗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查找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征求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信教群众和社会意见,帮助查找问题所在。三是开展联合检查。要加强与统战、公安、旅游、文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认真整改落实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认真梳理分类,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画出路线图,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对于因宗教活动场所自身条件有限、经费短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要积极帮助协调解决。

(四)健全规章制度在开展建设活动中,要指导宗教活动场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将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内部规章制度,并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完善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落实措施,将宗教活动场所的各种活动、管理及行为都纳入制度轨道,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全面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的安全、规范化水平


、工作要求

(一)加强宗教工作部门督导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对建设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举措,明确落实责任。要经常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检查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帮助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注意发现先进典型,通过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建设活动深入开展。

(二)发挥宗教界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开展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主动开展活动。各宗教团体要以身作则,带头加强安全、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要勇于正视问题,勇于揭丑亮短,敢于动真格,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准查实查全,做到即知即改、边查边改、真整真改,将各项工作都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建立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接受信教群众评议和监督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存在的不安全、不规范问题,信教群众感受最深,最有发言权。要重视发挥信教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宗教活动场所采取多种方式,就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加强安全、规范管理,主动听取信教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排查出的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及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一定方式告知信教群众,接受信教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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