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  |   发布日期: 2022-01-06 15:59   

2021年,柳州市民宗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配合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依法治市的能力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工作水平,现将2021年度我委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夯实。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我委专门刻制了行政确认”专用章并定期对办理情况进行审查。截至12月31,全市办理民族成份320件。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深入学习领会《柳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民族宗教和民语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有效保证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照职责,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梳理《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权力事项》,召集各科室学习权力运行流程具体编制方法及注意事项,在《柳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权力事项》基础上,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在我委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对我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我委行政执法操作更加方便可行。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把握政策到位。我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柳州市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领会《实施办法》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委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委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参加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纳入我委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系统安排,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学法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切实发挥领导班子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年来,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市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无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是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全体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坚持每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组织干部参加广西普法云平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高法治水平,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民族宗教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委作表率。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我委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17〕164号)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柳州市民宗委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实际,完善了《柳州市民宗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强本委规范性制定程序和报备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2021,我委未定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我委扎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制定了《柳州市民宗委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制度》,严格按程序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凡是重大问题都提交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各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议事制度,坚持个人分工负责制与集体领导制结合起来,班子成员互相支持、互相配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我委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如《柳州市民宗委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柳州市民宗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柳州市民宗委完善行政执法评价制度》、《柳州市民宗委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和告知制度》、《柳州市民宗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柳州市民宗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6行政执法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执法行为。二是积极组织机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截至目前,全委共有6人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有效保证了执法力量。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部门职能、机构设置、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名录、部门预决算等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二是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为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加强案件线索的收集,我委设置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公告栏公开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牢树依法执法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严格保证行政复议渠道畅通,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积极办理行政诉讼,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在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我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职责范围内及时解决申请人合理合法诉求,提高复议公信力。同时全面落实行政复议职责,严格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法定义务。2021年,我委没有行政复议案件,也未作为被申请人(被告)或者代市政府办理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被告)的案件,也没有派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的情况。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重视加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本委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或者续职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网络学习、专家授课、举办培训班等方式认真参加依法行政等方面的知识学习,并将法律知识纳入个人年度学习内容,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委坚持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提高执法水平的根本保证,切实健全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完善责任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顺利推进。按照“行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科室(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原则,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吴慧兰为组长,副主任苏格真为副组长,办公室、政法监督科、宗教事务科、民语科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有力、运行顺畅。

、亮点工作

1.推进双语+法治”模式,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普法工作成效明显。我们结合柳州市正在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积极开展双语双向+法治建设工作”6个民族乡开设双语司法调解室落实双语调解员,培训双语法官等一系列工作,成为普法工作的亮点,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体等形式开展山歌普法、民族宗教知识问答竞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守法、用法,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深厚氛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使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2.石榴红公交专线主题,打造民族团结+法治宣传”的流动宣传窗口。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过敏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开通56路石榴红民族团结主题公交专线,按照石榴花红”“同心筑梦”“团结三个主题进行装饰,通过设立三维空间打造“四个阵地”和开展五项活动把公交专线打造成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法治宣传的流动宣传窗口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收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3.多措并举、联防联控全面提升宗教领域法制化管理。一是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思想建设,推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活动场所活动增强宗教界人士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责任担当。引导宗教界弘扬优秀文化,支持各宗教深入挖掘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开展公益慈善行动,鼓励各宗教在政策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支持各宗教根据自身特点,开展特色鲜明的中国化品牌活动,认真总结坚持中国化方向和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五大宗教共同推进中国化的合力,增强了我市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市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二是推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与民族团结创建、平安柳州创建”相融合的工作模式。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牢牢把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浸透、打击犯罪”的原则,严格实行《国家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宗教工作联防联控管理模式,提升我市宗教领域法治管理水平,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良好局面和各族群众尊崇法治,遵守法纪的良好局面。以平安柳州创建为契机,建立健全多部门长效协作联合执法机制。按照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奋力推进柳州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健全依法加强事务管理机制”任务,在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中,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内外协作,民宗部门主体,有关行政机关协执法的工作格局,宗教领域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集中力量联动执法机制。三是严格实行“三项制度”,规范宗教工作执法程序。为了规范我市民宗系统行政执法程序,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实现全市宗教领域法制化管理,出台了《柳州市民宗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柳州市民宗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柳州市民宗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市民宗委通过开展强化学习宣传、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研究典型案例、实操实训、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等手段,推动市、县宗教工作部门将“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贯穿到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执法案件、执法行为中。围绕“三项制度”实施,着力了加强宗教执法力量建设、宗教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记录设备和管理等,依法维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公信力,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高效有效的执法环境,不断推动全市宗教系统行政执法效率得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宗教领域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存在问题和原因

县区民族宗教力量弱。改革,各县民宗局是正科级独立的政府工作部门,改革后属统战部的内设股,没有独立编制,人员也比之前减少,力量大大削弱。平均只有2至3名兼干部从事民族宗教工作,有些还是借调或者聘用人员,一定程度影响执法工作开展。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打算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难于把握的问题及时向自治区民宗委汇报反映和请示咨询,准确把握和领会《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要求,真正把公民民族成份管理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实做细。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制度,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积极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严格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的行政执法监督,必须牢树依法执法意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四)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增强法治意识的关键,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普法、学法、用法和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五)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和现代媒体等形式开展山歌普法、云上民族宗教知识问答竞赛等各类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法、守法、用法,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法治建设的深厚氛围,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使推进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