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北区采取三项措施扎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绩斐然
近年来,柳州市柳北区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采取了示范引领、宣传教育、精准服务等三项行之有效措施,抓紧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成绩斐然。2023年1月,柳北区获评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一、加强示范引领,营造浓厚氛围。柳北区积极创新“党建+民族团结”工作法,进一步构建完善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体系,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落实“责任、保障、会商”三项机制,积极打造一批民族团结进步“领头雁”。目前,柳北区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个、模范集体3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7个、模范集体4个,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教育基地)42个。
二、加强宣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柳北区主动打造“石榴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大阵地”,常态化开展“同心文化载体”月月演、“好日子放在歌里过”城市民谣征集等多项活动。构建线上线下多维宣传矩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城市景观设施、公共文化活动和全民普及教育。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600余次,发放推送宣传信息8万余份,惠及群众超15万人次,柳北区各中小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课率达100%。
三、加强精准服务,促进民族交融。进一步健全完善少数民族联系制度,创新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流、各民族青少年交流、各民族互嵌式交流”三项计划,在柳州市首开“石榴红”民族团结公交专线,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在城区各乡镇〔街道〕成立民族事务法律援助窗口和用工服务专班,搭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引导各民族群众参与城区经济社会建设。截至目前,柳北区共建立各族群众网格联系点294个,开设各民族群众服务“绿色通道”12个,帮助各民族群众就业创业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