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双管齐下”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 鹿寨民宗局  |   发布日期: 2023-07-04 15:32    |  作者: 覃云敏

今年以来,鹿寨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创建路径,探索出了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富有地区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之路,进一步巩固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 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是聚焦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创新形成示范创建“鹿寨机制”。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不动摇,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一项强基固本的根本任务来抓,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提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高位推进。县委将民族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示范县领导小组,挂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工作示意图,理清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确保创建工作始终从党委视角高位推动。注重党建引领。突出基层党建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引领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打造亮点、培育品牌、深化提升、推进创优“四大工程”作为主要举措,以“党建+民族团结+N”模式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形成了齐头并进、多点开花的创建模式,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更加坚定。强化制度保证。健全完善部门分工负责制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坚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经济建设、党建等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督查、同落实、同考核,制定《鹿寨县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档案整理规范》,拟定《鹿寨县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材料任务清单》《宣传工作方案》等,将创建工作纳入各乡镇各单位重点任务,推动形成县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牵头协调、民宗部门履职尽责、各单位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

二是聚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团结富裕“幸福家园”。始终坚持把经济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红利。坚持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实施产业奖补、安居房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社会兜底保障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23个、教育保障类项目5个、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1427套、实施老旧小区改造18个;出台螺蛳粉、中草药、蔬菜等产业奖补政策3份,带动各族群众发展生产。坚持与发展经济相结合。始终以讲政治、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的精神姿态,保持“首战就是决战”的战斗状态,坚定不移沿着高质量发展这条“最优曲线”“最佳路径”前进。2023年一季度,全县产增加值为2.71亿元,同比增长6.4%,排在全市第一位。坚持与生态保护相结合。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水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筑牢祖国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中之重。自2020年起,县内洛清江水质连续三年蝉联全国地表水水质冠军。坚持与改善民生相结合。积极出台促进就业、保障民生各项政策,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2023年以来组织职业技能培训19期,培训学员688人次,城镇新增就业432人。举办“春风行动”、“雨露计划”等就业专场招聘会4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3227人,有效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夯实基础建设。上半年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方向)482万元,实施8个项目建设,涵盖产业道路、桥梁、水渠维修等项目,惠及人口9200余人,其中少数民族82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