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好自治区党委鹿心社书记有关指示批示精神,6月8—9日,自治区民宗委一级巡视员沈永明率调研组到柳州市,调研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情况。
6月8日下午,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融水苗族自治县水融香茶业有限公司、融水梦鸣苗寨、融水苗家小镇。
在水融香茶业有限公司,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汇报和参观核心示范茶园,调研组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和对当地群众的扶持带动情况,鼓励公司多吸纳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群众就业。
在梦鸣苗寨,景区负责人向调研组介绍别具一格的苗族特色建筑,是融水杆洞乡13户50多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山区将房屋整体搬迁到景区里面,以股份形式参与旅游开发,这些苗族群众晚上以演员的身份在景区表演,有表演收入分红。沈永明充分肯定当地通过产业扶贫“造血”式做法,指出这让老百姓尝到了脱贫致富的甜头,同时也对未来生活充满盼头。
在苗家小镇移民安置点,调研组一行参观了社区服务中心、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党员服务中心、融水彩云苗艺商贸公司,在青年之家与正在辅导留守学生做作业的青年志愿者亲切交谈。对彩云苗艺商贸公司不定期举办苗绣等培训班,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吸纳150多名贫困妇女就业给予充分肯定。
6月9日上午,调研组一行到柳州螺蛳粉产业园参观考察,仔细询问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情况以及复工复产期间遇到的困难,认真听取企业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希望企业不断创新生产方式,积极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富裕起来。
9日下午,召开座谈会。调研组听取了柳州市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工作情况汇报,民宗、发改、工信、财政、商务、扶贫、文旅、教育等部门领导进行了发言,围绕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进行了探讨和交流。沈永明指出柳州市在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民族区域自治稳步推进;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调研组将根据实地调研情况和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研室、自治区民宗委政策法规处、经济发展处,柳州市政府、市民宗委、融水苗族自治县、鱼峰区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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