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材料——团结进步共同繁荣齐奏苗山大地民族团结和谐曲

  发布日期: 2020-01-07 15:57   

融水苗族自治县成立于1952年11月26日,是全国最早成立、广西唯一的苗族自治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全县面积4638平方公里,为广西面积第二大县,辖20个乡(镇),总人口52万人,居住着苗、瑶、侗、壮、汉等13个世居民族,其中苗族人口21.8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73.63%,苗族占总人口42.86%。自治县成立60多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和正确领导下,县委、政府坚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效巩固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使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创新发展思路,坚持赶超跨越,夯实民族地区经济基础

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重点突破推动全面发展,不断改善民生,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98.57亿元,同比增长11.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2.15亿元,同比增长16.1%;全县财政收入完成7.01亿元,同比增长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45元,同比增长11%;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6885元,同比增长8.5%。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37.2亿元和72.2亿元,分别增长20.2%和22.1%。全县经济总量持续稳定增长,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

2016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区“科学发展先进县”、“广西特色旅游名县”、“自治区卫生县城”、“自治区园林城市” 、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两年获得柳州市绩效考评优秀等次。

二、狠抓脱贫攻坚,不断改善民生,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生活水平

(一)大力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以重大项目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安全用电、安全饮水、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全覆盖,行政村通村水泥路100%;培秀至白坪、香粉至毛坪旅游公路实现通车,道路管护工作扎实开展,获评为自治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并作为全区三个推荐县之一参评2018年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县城苗都大道延长线、永嘉大道延长线以及北环路实现连接贯通,县城路网布局进一步完善,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快推进,城镇综合承载力明显提升。

城乡环境更加优化。大力推进“美丽融水”乡村建设,打造融水镇鲤鱼岩屯、西洞屯等6个村屯被评为市级生态乡村综合示范村屯,香粉乡金兰村等2个村被评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示范村,洞头镇彩林屯等5个村屯被评为自治区“绿色村屯”,生态建设成效明显。融水成功入围全国“2017百佳深呼吸小城”名单,安陲乡大塅村等全县6个村列入全国第一批绿色村庄名单,大年乡等8个乡镇获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称号,融水镇小荣村获全国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基本示范村,宜居乡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

现代农业稳步提高。以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为引领,成功创建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国家级、自治区级)27家。全县成立家庭农场10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29家,村级(社区)合作组织206家,特色农业逐步规模化、专业化。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6亿元,同比增长4%。

工业产业优化升级。加快“一区三园”基础设施及环保配套建设,打造循环生态型工业园区,促进工业聚集和产业聚集。广东廉江·广西融水扶贫协作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2017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8家,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1亿元,同比增长14.5%。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为契机,深入实施“旅游+”发展战略,完善提升旅游基础设施,以旅游带动服务业进一步发展,2017年,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37.35亿元,增长12.1%。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亿元,增长11%。

(三)大力发展社会民生事业。

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16万人,参保率100%;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36万人,参保率102.7%。荣获“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单位”称号。

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均”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评估认定。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成果得到国家卫计委的肯定,“融水经验”在全区推广,全面两孩政策稳步实施,荣获“国家第一批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合格县”、“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等称号。

(四)大力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创新产业扶持相结合、与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旅游发展相结合,突出工作重点,精准施策,狠抓落实,顺利通过自治区扶贫成效考核“四合一”实地核查。50户以上自然屯基本实现道路硬化,贫困户基本消除危房,贫困村集体经济基本达标,贫困户产业覆盖率达95%以上。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县城安置3082户12786人,乡村安置309户1662人, 2016年实施项目入住率达100%,2017年入住率达77%,工作进度位居全区前列。

2016年以来共摘帽村32个,脱贫户10451户,脱贫人口43957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8.72%。目前,全县还有18809户76579人未脱贫(含非贫困村),有69个贫困村未摘帽(其中深度贫困村60个,非深度贫困村9个)。

三、大力挖掘民族文化,推动特色旅游发展,提高融水民族文化影响力

(一)注重打造民族文化品牌。从2004年开始,每年11月26日(县庆日)都举办“中国·融水苗族芦笙斗马节”。全力实施“民族文化十大工程”,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苗族古歌、苗族传统医药、苗族蜡染手工技艺等63个列入国家、自治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重点培育了中国·融水芦笙斗马节、苗族芦笙打同年等民族文化品牌,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被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百节民俗之乡”等称号。

(二)大力打造“秀美融水·风情苗乡”旅游品牌。以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积极主动融入粤桂黔高铁旅游经济带和桂北民俗风情走廊,整体推进全县民族旅游发展。成功创建老君洞国家4A级景区、双龙沟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七彩农场、四荣归报2个四星级乡村旅游区,大方、田塘2个三星级汽车营地。双龙沟、龙女沟景区荣获第三批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单位,七彩农场入选2017年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融水镇长赖屯入选广西特色旅游名村。2017年全县接待游客突破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2.67亿元,分别增长23.92%和40.14%。

四、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谐,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一)深入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每年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走进民族村寨.民族坡会”宣讲民族政策等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使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宗教场所、进旅游景区”,坚持把民族村寨“打同年”活动作为巩固民族关系、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接边乡镇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坚持开好黔桂两省(区)三县毗邻乡镇民族团结进步交流年会。滚贝侗族乡、同练瑶族乡举办了30年乡庆活动,县民族中学举办了30年校庆活动。

(三)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民族干部政策,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力度,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优秀干部,2016年换届后,现任在职处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21人,占66 %。在职乡科级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408人,占75.7%。乡镇正职领导60人,少数民族37人;县直部门正职领导75人,少数民族39人。

今日的融水,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我县各族人民群众的共识,各族干部群众互爱互助蔚然成风。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正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民族团结之花必将在大苗山开得更加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