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  |   发布日期: 2022-03-01 16:00   


一、基本情况

1.我委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对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2)起草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规范性文件草案。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联系自治县、民族乡,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负责上级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对象的推荐等有关工作,指导自治县、民族乡成立逢10周年的庆祝活动。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稳定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负责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协助全市各级政府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4)拟订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聚居区扶贫有关事宜。组织协调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发展、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的落实。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民族宗教相关资金经费的分配、管理和监督工作。

6)研究少数民族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会同文化广电和旅游、体育部门承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相关事宜,组织参加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开展民族节庆活动等,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做好民族教育相关工作。

7)负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翻译、研究、发展、抢救、保护、传承工作。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配合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考试测试工作。负责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和翻译工作。

8)负责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教育。做好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做好宗教教职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管理市一级宗教团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内容的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9)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界人士的培训、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行政单位1个,即: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本级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制和监督检查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科宗教科、民言文字科。

3.人员情况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23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1人。编内在职18人,其中:行政在职17人,工勤编制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补助7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柳财绩[2022]1号)精神和有关要求,我委结合实际,对2021年度我委市本级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自评。通过开展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项自评,总结分析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更好的完成绩效分析和履行。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市民宗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全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全市民族团结和谐、宗教平稳和顺。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委重视财政资金的支出绩效,在资金的预算、执行验收、资金支付等流程层层把关,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班子会,“三公经费”逐年下降。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并责成项目实施科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我单位根据绩效评定指标评价,整体自评指标得分100分。对项目绩效评定指标评价,按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

按柳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柳财预[2021]162号)批复,安排我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5.7万元,因工作需要,年中增加经费107.94万元。2021年度实际支出99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88万元,项目支出522.23万元。以上经费按规定支出,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963.65万元,支出990.11万元,完成率102.75%。主要用于保障我委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要关工作,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所有开支均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把关,机关的日常工作运行得到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我委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任务,日常管理工作均按我委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五、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管理是个系统化的工程,专业性强,建议市财务部门多举办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专题培训班,组织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以便做好下一年度的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