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柳州市委统战部 柳州市民宗委关于做好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 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24 16:00   


各县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各县区民宗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群工作部

为大力培养树立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审命名办法》和《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定于今年评审命名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要求

1.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面向基层的原则。

2.严格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寺庙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民宗委印发〈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项指标和规定要求推荐。

(二)教育基地推荐要求

1.具有比较明显的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

2.具有固定的场所,有可供人们参观学习的实物、资料、场地或配套设施。

3.有相应的工作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能够保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推荐类型

(一)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类型

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类型有两类,即示范区和示范单位。

1.示范区:市、县(自治县、市、区)、乡镇(民族乡、街道)等。

2.示范单位:机关、社区、村、学校、企业、连队、宗教活动场所、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等。

(二)教育基地推荐类型

教育基地推荐类型分为四类,即文物博物、革命纪念、旅游文教、其他。

三、推荐名额

(一)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名额

1.每个县区(除2个自治县、柳北区、柳南区外)原则上各推荐5个区(单位),并报备选5个区(单位)。

2.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柳北区、柳南区原则上各推荐6个区(单位),并报备选6个区(单位)。

3.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原则上各推荐2个区(单位),并报备选2个区(单位)。

(二)教育基地推荐名额

1.请各县区民宗局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各推荐本地3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候选单位。

2.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推荐本地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候选单位。

四、工作要求

1.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推荐工作,各县区由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开展具体推荐的工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由党群工作部开展具体的工作,根据所推荐区(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及成效,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进行廉政审查,再征求本级党委宣传部、统战部意见后进行推荐,原则上各种类型都应推荐(但条件不成熟也可不推荐)。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将根据各地推荐单位的材料以及该单位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示范作用,择优命名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

2.各县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本次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推荐工作,此项工作纳入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专项绩效考核硬性指标内容,今后推荐为全国、自治区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将从获得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中产生,未获得全市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称号的原则上不推荐为自治区、全国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

五、材料报送

(一)申报示范区示范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简要事迹汇总表》;

2.推荐区(单位)的《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和3000字事迹材料一式3份;

3.推荐区(单位)廉政审查证明;

4.推荐区(单位)开展活动的5-10张数码图片。

(二)申报教育基地需提交的材料

1.《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简要事迹汇总表》;

2.推荐单位《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审批表》和3000字事迹材料一式3份;

3.推荐单位廉政审查证明;

4.推荐单位开展活动的5-10张数码图片。

请各县区、开发区于2021年4月19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柳州市民宗委政法监督科(数码图片只需提供电子版)。

六、检查验收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宗委将组成检查验收组,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于2021年5月开展实地检查验收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佳佳、欧阳婷;联系电话/传真:2863582;手机:15289601950、13597225268;邮箱:lzsmwzfk@126.com,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市委大院2号楼1楼柳州市民宗委政法监督科;邮编:545001。

附件:

1.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简要事迹汇总表

2.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

3.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简要事迹汇总表

4.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审批表

5.推荐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  中共柳州市委统战部柳州市民宗委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简要事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型

联系人及电话

简要事迹(400字以内)

备注



















































附件2

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县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所属县区


联系人及电话


1500字左右)

县(市、区)民宗局审核

意见

(盖章)

   月    日

县(市、区)委统战部

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县(市、区)委宣传部

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开发区)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所属新区


联系人及电话


1500字左右)

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审批表(武警)

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00字左右)

武警柳州支队政治工作部

推荐意见

(盖章)

   月    日

市民宗委

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市委统战部

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市委宣传部

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附件1






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简要事迹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类型

联系人及电话

简要事迹(400字以内)

备注


















































附件2

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审批表

(县区)

申报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所属县区


联系人及电话


类型

文物博物

革命纪念

旅游文教

其他





申报

单位

基本

情况

500字内)

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

宣传教育

工作情况

及成效

1500字内)

已获

荣誉


县(市、区)

民宗局审核

意见

(盖章)

   月    日

县(市、区)

委统战部

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县(市、区)

委宣传部

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审批表

(开发区)

申报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所属新区


联系人及电话


类型

文物博物

革命纪念

旅游文教

其他





申报

单位

基本

情况

500字内)

开展民族

团结进步

宣传教育

工作情况

及成效

1500字内)

已获

荣誉


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核意见

(盖章)

   月    日


附件3:

推荐材料内容及格式要求

一、推荐材料内容要求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部分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重点介绍主要做法、具体举措、亮点工作、主要成效、典型经验,要求主旨鲜明、结构紧凑、文字精炼,避免简单罗列、泛泛而谈。

二、推荐材料格式要求

(一)3000字事迹材料格式要求:

1.文件大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或小二,加粗;

2.一级标题:黑体,三号;

3.二级标题:楷体,三号,加粗;

4.三级标题:仿宋_GB2312,三号,加粗;

5.四级标题:仿宋_GB2312,三号;

6.正文:仿宋_GB2312,三号;

7.行间距:固定值28—30磅。

8.序号排列采用如下格式:

一、—————————(一级标题)

(一)————————(二级标题)

1.——————————(三级标题)

(1)—————————(四级标题)

(二)审批表、简要事迹材料字体要求:

1.一级标题:黑体,四号;

2.二级标题:楷体,四号,加粗;

3.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

4.行间距:固定值25磅,不足可加页。

三、图片要求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需提供相关图片,图片要紧密结合创建主题,真实生动、新闻性强,并作简要说明。请勿提供工作合影摆拍或视察调研类照片。

(二)每个候选单位提交5-10张,相机原图无像素要求,网络下载图片规格须在3MB以上。

以上材料须由推荐部门认真审核把关后统一报送。电子版请按单位将示范区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分开整理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县区(新区)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材料或**县区(新区)第三批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材料”。



柳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13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