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宗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  |
发布日期:
2018-01-30 10:02  
2017年,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职能。我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设在本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班雪梅同志兼任,成员有颜纯欣、叶晓锋两位同志,日常具体工作由叶晓锋同志专门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六项制度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等文件,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制度、预审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我委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完善公开机制,及时更新信息。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二层机构)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委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四个科室(含二层机构)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按规定完成每月的发布公开信息量,规范编制、公布了《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健全公开载体,规范公开运行。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我委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力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各科室(含二层机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安排了1名专职人员参加了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举办的相关学习培训。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无此类公开项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委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7年,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网站、编发信息等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共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7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5条,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等平面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
(三) 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7年,我委对本委网站进一步优化,对门户网站栏目的内容都进行了更新,特别是对网站上的“工作要闻”,基本上每月均有更新。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财务信息栏和完善了人事信息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7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7年,我委没有制作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无对公开的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措施。我们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方面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柳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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