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宗委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职能。我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设在本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班雪梅同志兼任,成员有颜纯欣、叶晓锋两位同志,日常具体工作由叶晓锋同志专门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六项制度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等文件,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制度、预审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我委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完善公开机制,及时更新信息。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二层机构)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委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四个科室(含二层机构)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按规定完成每月的发布公开信息量,规范编制、公布了《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健全公开载体,规范公开运行。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我委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力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各科室(含二层机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安排了1名专职人员参加了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举办的相关学习培训。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无此类公开项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委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6年,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网站、编发信息等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共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2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5条,在《柳州日报》、《柳州晚报》等平面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在电视媒体《新播报》上发布1条。
(三) 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6年,我委对本委网站进一步优化,对门户网站栏目的内容都进行了更新,特别是对网站上的“工作要闻”,基本上每月均有更新。并根据工作需要增设了财务信息栏和完善了人事信息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2016年,我委没有制作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委无对公开的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措施。我们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方面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柳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