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民宗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23 15:25    |  作者: 市民宗委

柳州市民宗委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职能。我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本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班雪梅同志兼任,成员有颜纯欣、覃振江两位同志,日常具体工作由覃振江同志专门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了《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六项制度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等文件,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制度、预审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我委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完善公开机制,及时更新信息。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二层机构)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委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四个科室(含二层机构)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按规定完成每月的发布公开信息量,规范编制、公布了《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健全公开载体,规范公开运行。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我委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力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各科室(含二层机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安排了1名专职人员参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学习培训。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委无此类公开项目。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委所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不完整的信息。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8年,我委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依靠政府网站、编发信息等形式。其中最主要的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共通过部门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4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8条。

(三) 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2018年,我委对本委网站进一步优化,其中“民族工作、宗教工作”整合为“民宗工作”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栏,把原“民族政策法制、宗教政策法规”栏内容整合到新设的“政策法规”栏;“民族经济与社会发展、宗教概况” 栏内容整合到新设的“工作动态”栏。“政务公开”设“通知通告、信息公开”栏。“行政确认”改名为“办事服务”设“办事指南、资料下载”对门户网站栏目的内容都进行了更新,特别是对网站上的“工作要闻”,按要求时间更新。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

2018年,我委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2018年,我委没有制作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委无对公开的信息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和规范。

(二)改进措施。我们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规范、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各方面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柳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