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市两个单位获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来源: 柳州市民宗委  |   发布日期: 2026-01-29 17:38    |  作者: 覃振江

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决定命名488个地方和单位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我市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三江侗族自治县民族实验学校名列其中。

近年来,我市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1+5+7”工作思路,持续打造“团结如钢铁·龙城石榴红”特色品牌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有力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呈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下一步,将以此次命名为契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一步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不断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拓展阵地渠道、扩大社会参与,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